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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诞生首个合法个人募捐基金 可在微信上提交申请

发布时间:2016-09-05 07:35:50来源:SRC-13

绘图/邬雪婷

记者昨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武汉好人”刘志耀注册的“武汉好人”扶贫帮扶基金,成为慈善法颁布后武汉首个合法的个人募捐基金。

刘志耀是武汉市民政局干部,多年来坚持扶贫帮困。仅近三年来,他就自掏腰包2万余元为困难家庭助学、送医、购置生活用品,去年被评为“武汉好人”。

刘志耀告诉记者,多年来,他一直想建立一个帮扶基金,但国家先前没有相应规范。慈善法出台后,他来到市慈善总会,谋求合作创办小额帮扶基金。经考察评估,9月2日,市慈善总会依法与刘志耀合作建立了“武汉好人”扶贫帮扶基金。

基金建立后,刘志耀首先向该基金注入1200元。基金建立首日,就有10多名爱心人士注资3000元。

武汉市慈善总会秘书长潘荣介绍,慈善法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以前的慈善捐赠管理办法没有这样的词条,现在的慈善法规定非常详实,操作性强,要想个人开展募捐活动,必须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

据了解,要成立个人募捐基金,市民可向省市慈善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考察评估后,注入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即可建立。而最简单的方式是在省市慈善组织的官方微信上提交注册申请,等审核通过即可开通。目前个人小额冠名基金的最低启动金额为120元,月均10元。(动向新闻&楚天都市报 记者陈倩 通讯员周钢 实习生项婧雯)

  另据楚天金报报道

  武汉诞生首个合法的个人募捐基金

  楚天金报讯 (记者严斯林 通讯员周钢)昨日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慈善法》颁布实施后,“武汉好人”刘志耀成为武汉首个有募捐资格的个人。他注册的是“武汉好人”扶贫帮扶基金。

  刘志耀是武汉市民政局干部,连续五届担任市民政局“三万”活动联络员。近三年来,刘志耀自掏腰包两万余元用于帮助困难群众。去年他被评为“武汉好人”。刘志耀说,《慈善法》规定个人可以和慈善组织合作建立帮扶基金。他当即来到市慈善总会,申请与他们合作创办个人帮扶基金。

  9月2日,经过武汉市慈善总会考察和评估,依法与刘志耀合作建立了“武汉好人”扶贫帮扶基金。他成为实施《慈善法》后武汉首个小额冠名慈善公益基金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