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中,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承担哪些职责?这些将逐一得到明确。全市“全面依法治国”政绩指标整改专题会昨召开,会上印发《武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会议要求,要积极探索一批新的法治建设亮点工作,以特色品牌工作带动和助推法治武汉的建设。
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考核
目前,征求意见稿已出炉,分别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清单予以明确。
征求意见稿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在用人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用人导向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健全完善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工作制度和机制。
此外,将把法治文化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
征求意见稿还列出了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清单。
其中指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亲自出庭应诉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庭应诉,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将法治教育列入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不管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还是行政主要负责人,发现所辖部门和下级党委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将督促纪检监察部门,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同时,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将被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记者翟兰兰 通讯员严峥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