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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消防提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新规范发布 增加防火、阻燃性能等强制性技术指标

发布时间:2018-01-23 08:31:42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1月16日在北京举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网上公示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该标准的修订内容、目的意义以及增加的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防护等强制性技术指标。标准报批稿自1月16日起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

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

新标准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这从根本上划清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界限,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最高车速调高至25公里

新标准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高至25公里,电动机控制系统应当具有防速度篡改设计。

目前,国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为此,新标准也规定,当行驶时速达到15公里时要持续发出提示音;使用说明书也应写明,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整车重量调整为55公斤

在整车重量指标上,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大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

电机功率调整为400瓦

针对近些年电动自行车充电频繁引发火灾的隐患,新标准要求将电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且增加防火性能、阻燃性能。

武汉消防提示:电动自行车在火灾中既是“引火源”也是“着火物”,现行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气安全性能以及非金属材料零部件的防火阻燃性能均未做强制性要求,是造成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性能低下、火灾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广大消费者应购买使用符合标准要求、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避免不正确的停放和充电行为,防止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