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朱惠、通讯员邹永宁)我省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即将开始填报志愿,7月30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全市职业院校有偿招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学校不得有偿招生和买卖生源,严查六类违规招生行为。
此次专项治理,将严查武汉市属各高校、各中等职业学校等招生学校,以及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学校等生源学校的六类违规招生行为:各招生院校是否有与不具备办学资格的机构(含培训机构)签订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合作协议,委托或变相委托其参与招生或开展招生宣传,是否有向非本校工作人员支付或报销与招生任务挂钩的各项费用,是否有向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学校缴纳或支付“进场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信息费”“推荐费”等与招生挂钩的各项费用;各生源学校教职员工特别是毕业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是否有向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他机构及个人违规提供生源信息或出售考生信息的行为,是否有违背学生意愿,强迫学生填报特定招生院校志愿或参加特定招生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甚至骗取、盗用学生账号密码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的行为;各生源学校是否有限定特定学校到校、到班级开展招生宣传、散发招生资料的行为,是否有截留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求发放的有关招生资料,封锁有关招生信息的行为。
“专项治理工作将分阶段进行。”武汉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6月30日前,各生源学校已组织教职员工特别是毕业班班主任、教师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并签订抵制有偿招生承诺书,各招生院校禁止有偿招生承诺书已在校园网站公示;8月31日前,各生源学校重点清理近两年来毕业班学生去向、毕业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有关情况,各招生院校重点清理近两年与招生相关的财务支出和校企合作协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中、高考志愿填报的关键时间节点,武汉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有明确线索的有偿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作者: 编辑:张惟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