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8月27日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黎京)近日,武汉市多个交通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意外排起长队,交警询问得知,又是谣言惹的祸。今日,武汉交管部门提示,电子眼处理规则最近没有任何变化。如果您的车辆或驾驶证没有临近审验日期,不必急着扎堆处理电子眼。
“9月1日起,还没处理的违章,将全部积累到车主名下”,近日网络又在传播所谓“车管所通知”,今日,武汉交管部门表示,这一说法纯属谣言,导致部分驾驶人误解,扎堆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武汉交管部门再次提醒,电子警察拍摄的轻微交通违法,既可以到窗口处理,也可以通过自助处理终端机处理,还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在手机上处理。前往各交通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不存在“一辆车限制三本驾驶证处理”和“一本驾驶证只能处理三辆车”的问题。机动车名下记录的交通违法,经民警核查办理人身份和违法信息后即可办理。
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终端机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不受备案限制,用户注册后可以直接处理;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不记分的交通违法,也不受备案限制,用户注册后可以处理。
民警解释,“备案”只针对网上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有记分的交通违法,其旨在遏制“买卖分”违法行为。违法处理窗口“人脸识别”系统,主要用于查证办理人的身份证明与本人“人证同一”,以防止持假证或盗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业务,维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买卖分”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买分”行为人、“卖分”行为人和“分贩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支持、不参与“买卖分”违法。
(作者: 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