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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警开展专项整治 禁止电动滑轮车、平衡车等上路岔跑!

发布时间:2018-09-07 18:37:17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9月7日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徐飞 李玮 董冠男 高梓健)电动滑轮车、平衡车、体感车之类能不能上路行驶?答案是不能。今日,记者从武汉交管部门获悉,9月6日起全市开展专项整治,禁止这些滑行工具用来日常出行代步,禁止在道路上(包括人行道上)行驶,只能在小区、公园或特定场所行驶。

今日,武汉交管部门介绍,近期发现,电动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在街头增多,此类滑行工具用来日常出行代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交通法规禁止上路行驶,但不少市民对此存在模糊认识,并不知道能不能用它来“代步”。

9月6日下午3时许,硚口区交通大队民警在汉正街区域巡逻至利济南路时,发现一名男青年驾驶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逐将其拦停并进行了处罚和教育。当事人表示自己租住在周边,平时主要上街买菜时使用,觉得平衡车方便,就骑上了马路。

当日下午5时许,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在前进四路民主一街路口发现一名家长正带着自己5岁大的女儿在路上骑行平衡车,执勤民警立即向前予以制止,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当事人表示女儿在幼儿园学会玩平衡车,十分喜欢,他没有考虑到上路骑行的危险后果。听了民警的教育后,父亲和女儿都表示以后都不会在路上骑行了。当日下午,武昌交警在武昌火车站附近中山路拦下一辆滑轮车,依法做出处罚。

这些滑行工具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无牌无证,不能作为机动车上路,同时也不在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不具备路权,同样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其使用范围仅仅是在封闭的小区等特定场所和室内场地。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湖北省实施办法》第64条规定,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将被处以10元罚款。武汉交管部门宣布,从9月6日开始,在全市启动对滑行工具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

交警介绍,这些滑行工具稳定性差,有些电动平衡车,最快时速可达30公里/小时,但没刹车系统,全靠身体倾斜控制前进和后退,如在机动车道行驶,非常容易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碰撞,十分危险。2015年7月,上海男子郑某驾电动滑板车在凯旋路因刹车不及将一名行人撞死。交警吁请广大市民,为了自己与他人的交通安全,请不要在马路上使用此类滑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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