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
湖北日报讯 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以往惯例和工作需要,建议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为:
在鄂全国政协委员(包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拟安排担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的人员列席会议);
不是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十一届省政协委员的十届省政协副主席;
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有关人民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
省政府参事;
省文史馆馆员;
不是十一届省政协委员的市、州、县(市、区)政协主席;
不是十一届省政协委员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统战部部长;
不是十一届省政协委员的部分大专院校、大型企业党委统战部部长;
省政协机关厅级干部和省委统战部机关厅级负责同志;
其他方面包括省内民营企业代表人士、中介组织中的代表人士、不是十一届省政协委员的省政协律师顾问组成员、港澳代表人士、海外华侨代表及有关特邀人士。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