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石倩 通讯员吕永泽、朱彦)1月15日,记者从2013年湖北省国税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湖北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在经济下行带来税收减收的压力下,全省国税部门为企业办理减免退税120余亿元。
据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刘勇介绍,全省国税部门为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117.3亿元,增幅达32.7%。通过落实鼓励软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就业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办理增值税减免税85亿元,并为56万户起征点以下个体户免征增值税9.2亿元。落实西部大开发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35亿元。在支持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等方面,减免了相当额度。同时,全年免收小微企业普通发票工本费2272万元,免收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153.3万元。
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湖北省国税局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机电产品、IT产品实行17%的退税率,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2012年,机电产品实现退税57.21亿元,占全省退(免)税总额的48.76%;高新技术产品退税21.04亿元,同比增长12.5%
作为结构性政策的“重头戏”,湖北省“营改增”试点改革自去年12月1日正式启动,到今年1月1日成功办理纳税申报,两个关键节点的顺畅运行,标志着试点改革成功实施。截至1月10日,全省试点纳税人达44254户,新增10592户。据测算,全省95%左右的试点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或持平,小微企业受益最大,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40%,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3%。这一改革举措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从总体上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对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将产生积极效应。
刘勇表示,税收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对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其它经济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省国税部门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继续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推全省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 编辑: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