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江卉)采取提高科研人员科研劳务收入、优先评聘职称等举措,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服务企业。6日,《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公布。
《意见》指出,对于省内企业委托高校院所研发项目经费,高校院所在收取管理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经费由研发团队在保证合同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自主安排,实行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承担省内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的高校院所研发团队和科技人员,可在项目经费中获得科研劳务收入,其中软件开发类、设计类、规划类和咨询类项目的比例最高可达团队使用经费部分的70%。
根据《意见》,省内企业技术职务的经历,是高校院所理、工、农、管学科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省政府相关部门分配高校财政资金时,应参考高校承接省内企业委托的研发项目及其经费收入、完成成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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