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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 做好抗洪救灾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16-07-15 16:17:40来源:SRC-389

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茜、通讯员郭锐)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做好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以正常稳健的运营为灾区提供便捷优质的金融服务,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要为灾区提供充足的金融供给,优先满足灾后农业补种、改种、抢种、养殖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支持农民抢抓农时搞好生产自救,促进农业稳产增收。

《意见》说,全省金融系统要将抗洪救灾恢复生产金融服务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增强看齐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企业、农业复产提供更方便、更优惠的金融服务。

《意见》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抗洪救灾恢复生产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发放程序,提高抗洪救灾恢复生产贷款发放的时效性。对因灾出现资金困难的贷款企业,要做到不断贷、不抽贷、不惜贷,并给予降息降费等优惠政策,对确因受灾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要按规定帮助受灾企业和个人及时办理贷款展期、借新还旧、重定期限等,缓释受灾企业和个人还贷压力;各保险机构要加大服务力度,积极主动地做好保险理赔服务;要针对受灾地区和群众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创新救灾复产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