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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每周一案”:工作餐上茅台酒3人严重违纪被查

发布时间:2016-08-22 07:29:55来源:SRC-419

楚天金报讯(记者赵贝)省纪委“每周一案”昨日通报,某市在一教育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期间,相关人员安排3瓶茅台酒和高档菜作为工作餐,并且用公款报销,3人严重违反党纪被查处。

通报指出,今年1月11日至1月13日,该推进会召开期间,其所在县教育局计财科、审计科副科长朱某,具体负责安排会议期间的进餐和住宿事宜。为了使工作餐上档次,够排场,朱某在没有向县教育局计财科科长谢某和分管副局长夏某请示、汇报的情况下,在安排会议用餐时提供黄鹤楼(软珍品)香烟2条、茅台酒3瓶和几样高档菜肴。会后,朱某将招待费在单位财务报销,谢某和夏某对相关费用未认真进行审核,即予以签字报销。

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规定,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上述3人严重违反八项规定,均被查处。

省纪委通报强调,有的党员干部在公务接待中总是守不住标准,归根结底还是忘了公款姓“公”,自认为拿公家的钱吃饭,不吃白不吃,这样公私不分、奢靡享乐的思想“蛀虫”必须坚决予以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