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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巡视办入列党委工作部门

发布时间:2016-09-02 08:35:09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会君、通讯员魏薇、陈龙)近日获悉,中共湖北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入列省委工作部门。这是2000年省委机构改革后,16年来首次增设省委工作机构,也标志着我省纪检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中共中央2015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我省向中央编办提出申请,中央编办在批复中同意省委巡视办列为省委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厅级,设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至此,2000年省委机构改革确定的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10个机构,刷新为11个。

省委巡视办是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下设综合处、督办处、巡察处、秘书处,核定24名编制。

近年来,省编办还通过多种方式助力纪检机构改革。省纪委纪检监察室从5个增加到8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人员的占编率从41.3%提高到65.8%。省直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全部连人带编划转省纪委统一管理,改由省纪委派驻。这些改革不是增加机构和人员,而是通过职能转变向改革要编制、跨部门调剂编制或采取机构“撤一建一”等方式来盘活存量,保证了省直机关行政编制和省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总量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