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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十条禁令 严查中秋国庆顶风违纪行为

发布时间:2016-09-12 18:53:16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9月12日,湖北省纪委向全省发出“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布“十条禁令”,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自觉遵循“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带彩”娱乐;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指出,党委(党组)要把坚守年节假期、严明假期有关纪律,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中秋国庆期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统一开展“公车私用”、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公款旅游等“四项集中检查”活动。对不抓不管,履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实施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