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岩、通讯员洪艳华)省政府日前出台《湖北省加快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行动方案(2016-2020年)》,明确到2020年我省在国土开发、土地利用、矿产保护等方面的目标。
这些目标都有“量化”标准。具体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66万亩以内,耕地保有量达728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5883万亩,单位GDP地耗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十三五”下降22%的目标,矿产资源开采“三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全省“三区两线”范围内610个矿山复绿10.1万亩。(注:“三区”指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两线”指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的直观可视范围线)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五大行动:一是共同责任机制升级行动。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原则,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二是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行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是耕地保持提升行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实行轮作休耕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四是服务绿色发展行动。按照省委、省政府“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目标要求,通过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效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低耗高效、可持续的国土资源保障。五是推进国土资源永续利用行动。以试点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强矿山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
(作者: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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