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记者叶纯 通讯员段晨晨)晚饭喝了一餐酒,心存侥幸开车回家,不料被交警查获。记者昨从武汉市纪委获悉,江岸区某区直单位干部刘某某因为醉驾,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的处分。
2015年9月25日21时许,江岸区某大队副大队长刘某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鉴定系醉驾。同年11月16日,刘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刘某某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的处分。
2015年3月17日21时许,汉阳区翠微街某社区党员袁某酒后驾车被查获,经鉴定属醉驾。同年6月18日,汉阳区人民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袁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根据党内相关法规规定,最终袁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作者:陈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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