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实习生徐子微)一名副县长逢年过节收红包、购物卡,总金额逾20万元。“小钱”累加变“大钱”,最终因严重违纪违法受严处。
昨晚,省纪委发布“每周一案”第58期。本期讲述,夏某某是某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13年至2015年期间,每到逢年过节,该县有关单位、部分下属党员干部、多名老板以看望、拜年为由向夏某某赠送3000元、5000元不等的“红包”40余次,面值1000元、2000元的购物卡20余张,总额共计20余万元。“每周一案”剖析此案时指出,夏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礼金、购物卡,且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加之夏某某还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今年2月,夏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每周一案”指出,逢年过节,亲朋好友之间包个红包送点礼,这是正常的人际交往,无可厚非。但是,礼金一旦超出正常范围,尤其与权力联系起来,就会变质变味。现实中,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礼尚往来”为幌子,收礼敛财,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
(作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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