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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院:2017年元月起申请执行人可自行悬赏追查“老赖”

发布时间:2016-12-28 21:10:05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张城 通讯员熊斌)12月28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法院获悉,从2017年1月起,武汉市两级法院将全面推行悬赏追查“老赖”措施,进一步拓宽追查“老赖”及其财产的渠道。

  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将推行的悬赏措施,将完全由申请执行人“说了算”。既可选择在平面或电视媒体上发布悬赏公告,也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户外广告平台悬赏追查“老赖”,还可以在小区等公共场所张贴悬赏公告。悬赏金额也完全由申请执行人自行决定;申请执行人也可以不选择“悬赏”这一方式,自己的案件是否需要“悬赏”,完全由申请执行人自己决定。

  这位负责人同时强调,申请执行人一旦选择了“悬赏”,若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反悔,不愿支付悬赏金,法院将从执行款项中直接划扣,奖励给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

  据介绍,悬赏追查措施是武汉市按照最高法有关规定制定的。今年10月11日,武汉江岸区法院就悬赏28万元追查一名“老赖”的财产线索,这名“老赖”拖欠申请执行人1400万余元借款、利息及法院案件受理费。这也是武汉市法院开出的最大一笔悬赏金。据了解,悬赏金将由申请执行人提供,对线索提供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申请执行人将按其线索所获得实际变现执行款的2%作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