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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通报15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例 16人受处分

发布时间:2017-07-31 14:16:11来源: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记者吴翠华 实习生肖能)日前,省纪委网站通报了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仙桃7起、黄石8起,16人受处分。

通报显示,湖北广电网络仙桃分公司市场营销部副经理赵晓灵违规举办儿子高考升学宴,接请本公司同事48名,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市场营销部副经理职务。参加高考升学宴的湖北广电网络仙桃分公司48名员工被全市通报批评。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该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简希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湖北广电网络仙桃分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刘兵,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大冶市公安局拘留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李福安,与时任大冶市公安局拘留所党支部副书记、政治教导员胡炳阳商定,违规用账外资金超标准发放津补贴。李福安、胡炳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被追缴。

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舒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时雄,虚报工程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吃喝,违规收受私企老板赠送礼品,违规接受私企老板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被责令退赔,违规收受的礼品被追缴。

2017年6月23日,黄石市西塞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萍,借办理公务之机使用公车送女儿上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使用费用被责令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