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九个坚持”强化自我监督 去年以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74人
近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通报了该省近期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出通过“九个坚持”硬举措,在全省建立和完善大监督工作格局。
去年以来,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加强内部监督,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3件174人,用实际行动践行“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的要求。
面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湖北省纪委监委提出坚持律人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当表率;坚持一把手带头抓监督,纪委书记至少每季度主持常委会专门研究调度一次内部监督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由一把手亲自组织查处,带头把得罪人的事揽在自己身上,带头担当负责、严抓严管;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对队伍中的腐败问题“零容忍”等“九个坚持”的工作举措。
在“九个坚持”中,湖北省纪委监委进一步明确了“五责分明”“五管一体”“五措并举”“五合联督”的监督责任体系。“五责分明”,即在各级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纪委监委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干部监督部门和机关纪委发挥骨干作用负专责,广大干部积极参与人人有责;“五管一体”,即管人、管权、管案、管事、管物一体化;“五措并举”,即教育、建制、管理、查核、处置等措施和手段综合运用;“五合联督”,即日常监督与专门(专项)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人工监督与信息化科技化监督相结合,八小时内外监督相结合,上下级监督相结合。(记者伏红兵 通讯员杨宏斌)
(作者: 编辑:周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