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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现代化创新强省的路径分析

发布时间:2018-08-11 08:40:09来源:湖北日报

□ 杨述明 罗志刚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强调,要紧紧扭住创新这个牛鼻子,“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在深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系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提出湖北全面建设创新强省的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管理体制,为创新强省搭建有力的组织体系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十九大报告中,“创新”一词出现50余次。近几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创新,但与其他省份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组织领导方面表现为部门协同不够,创新合力不强。因此,应该从省级层面高位推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中介服务、平台支撑”的协调有力的组织体系。

其一,成立“一把手”负责的创新领导小组。省一级成立创新强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创新强省建设的相关组织工作,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办公会议,对接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及时解决创新链条中的问题。各地(市、州)、县(市、区)分别成立创新领导小组,制定具体落实计划,定期向上级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其二,建立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下放、整合分散在各部门中的科技转化方面的职能,组建全省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设立办事大厅,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其三,打造成果转化网络平台。依托省科技成果转化局、省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以“科惠网”为载体,建设集“展示、对接、服务、共享、交流”五大功能于一体的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平台采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方式,通过线上编制发布年度成果推广目录和技术需求目录,线下举办成果专场对接会、成果推介发布会、项目路演等方式,为科研成果转化牵线搭桥。

二、打好政策组合拳,为创新强省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

湖北在创新强省政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出台的政策包括产业发展、科技转化、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等各个方面,但同时我省政策落地难的问题也相当严重,主要表现在:政出多门,匹配度不高,甚至是相互掣肘;大多是以单一的政府部门为主体出台政策,层级不高,约束力差;关于创新的政策为了避免与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方面的制度相冲突,一般回避利益分配、绩效、奖励方面的具体规定。针对这些问题,必须打好组合拳,形成政策包,建立相互匹配的制度体系。

其一,打通创新强省政策落地“两个一公里”。重点解决成果不对路“最先一公里”和成果转化渠道不畅“最后一公里”问题。省委省政府主导,组织省科技、教育、发改、人社、税务、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出台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清理不配套甚至是相互打架的政策,补齐短板、拉长长板,形成一个政策管总、若干个实施细则支撑的“1+N”政策包,提高政策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政策制定之前要充分调研,政策出台之前要充分征求一线人员的意见,看政策是不是真正“挠到了痒处”。创新强省的政策制定,一定要有纪委、监察委、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的参与,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凡是其他省市实行的有利于激发创新的政策,都可以积极借鉴、实践。其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财税制度。对科技项目进行整合,集中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入一批重大企业和项目,重点扶持一批成长型科技中小企业。扩大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统筹优化资金投向。大力发展风险投资、科技支行、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有效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科技创新创业,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学习借鉴重庆市经验,开展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对国家、省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其研发投入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根据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再适当给予补贴。其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经验,培育形成一批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导它们参与行业组织机构建设和行业标准制定,提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信息咨询和商业服务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对我省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不仅要制定完善严格的保护法规政策,还应建立健全侵权预防、预警和应对机制作为保障,加大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和赔偿力度,切实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推行人才工作2.0,为创新强省构筑强大的人才支撑

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2018年4月26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指出,“武汉高校众多,很有发展潜力,人才在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把人才队伍建设好。”湖北全面建设创新型省份,必须对人才工作再发力、再升级,推行湖北人才工作2.0版。

其一,体制机制再创新,以全新模式“谋”才。成立“湖北省招才引智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全省招才引智规划,制定全省招才引智政策制度,举办重大招才引智活动等。成立招才中心,统筹分散在组织、人社、科技等部门的人才工作职能及资源,攥指成拳,实现人才工作的步调一致,统一发力。其二,引智渠道再创新,以灵活方式“揽”才。打破部门分割,创新应用“互联网+”,加快建设一体化、精细化、动态化的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开展人才专项调查和高层次人才需求调查,发布人才需求目录,提供信息分析数据,提高人才配置效率。依托人力资源公司、海外协会和驻海外工商中心等多种形式,在科技居于世界顶尖水平的国家设立专门的人才引进联络处,负责海外高端人才引进;在北京、上海、南京等科教资源聚集地设立招才引智工作站,负责国内顶尖人才、一流人才引进。其三,平台载体再创新 以广阔舞台“用”才。一是打造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顺应国际人才流动的新趋势,通过市场化手段,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配套成熟完善的空间载体,探索“区内注册、海内外经营”的离岸模式。二是积极构筑宽领域全覆盖园区型平台。打造集创业孵化器、工业设计相融合的城市产业升级创意驱动中心,结合当地产业生态现状,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和氛围,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广阔舞台。三是支持引进的人才自己搭建平台。按照“高端人才育高端产业,高端产业筑高端平台,高端平台聚高端人才”的思路,发挥引进人才更懂引进人才的优势,支持引进人才创办产业发展平台。

四、建立评价激励机制,为创新强省提供充足的动力源泉

鉴于创新越来越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越来越成为区域竞争的核心要素,越来越成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迫切需要建立创新强省评价激励机制,以引导各地加强对创新的重视,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首先,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增强对区域创新发展评价的科学性。采取主观指标和客观指标相结合的形式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主观指标主要包括科研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对创新发展状况、政策落实、科技服务满意度等的主观评价;客观指标主要包括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科技进步贡献率、人才引进效果等方面。采取科学方法对主、客观指标进行量化,计算出区域创新能力得分。其次,建立高效评价机制,增强对区域创新发展评价的实效性。设立专门评价机构,依托省社会科学院或高校成立创新强省评价中心,具体负责每年一度的评价工作。第三,强化结果应用,增强区域创新发展评价的权威性和导向性。把区域创新发展评价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任期目标考核,作为考核评价各级政府和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对年度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创新发展表现突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创新文化建设,为创新强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而创新文化缺失、创新意识不强正是我省建设创新强省的一个短板。只有大力加强创新文化建设,才能让创新在全省蔚然成风。

其一,从精神层面加强创新文化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建设创新文化,先要树立创新的观念。要发扬荆楚文化所蕴含的“筚路蓝缕”的创业精神和“敢为天下先”“一鸣惊人”的创新精神,积极培植以创新精神、敬业精神、冒险精神、宽容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湖北企业家精神,并以企业家精神塑造为引领,进一步培植企事业单位员工、科研工作者和公职人员的创新精神,营造锐意进取、敢为人先的创新氛围。其二,从制度层面加强创新文化建设。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科技创新的客观规律,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模式,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多地为各类创新主体松绑减负、清障搭台,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使各种创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使各类主体的创业激情得以充分释放,使各种人才的创新活力充分涌流。其三,从物质层面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创新的物质层面指与创新活动相关的基础设施、工作条件、生活服务和形象标识等,由优美的生活环境、便捷的交通体系、顺畅的信息沟通、传神的形象设计、优质的后勤服务等构成。湖北建设创新强省,要抓好四大基础工程。一是抓好交通内畅外联工程,服务人才便捷舒适出行,服务物流高效智慧流转;二是抓好信息基础建设工程,率先开展5G在工业领域的先行先试,抢占5G大规模商用制高点;三是抓好创业创新人员安居工程,降低居住、创业成本,吸引人才集聚;四是抓好人才优质服务工程,及时了解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将安家、办公、教育、医疗等内容作为服务重点,协调解决他们在创新创业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全程化”“亲情式”“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增强湖北创新环境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作者分别系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湖北省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