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一苇)8月3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按照住建部的要求,省住建厅将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省内22个城市将接受复查。
这22个城市包括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恩施市、大冶市、当阳市、宜都市、松滋市、应城市、赤壁市。
复查内容包括截至2017年底,《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规定指标的完成情况;城市绿线管制情况;园林绿化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以及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情况等。
据了解,在各城市对照复查内容自查自评之后,省住建厅将于9月下旬组织专家赴受检城市全面普查和评分,并将复查结果上报住建部,住建部之后开展抽查对复查合格的城市,将保留相关称号,复查不合格的城市,将被通报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被撤销相关称号。
(作者: 编辑:刘建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