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月1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张晟 通讯员高原)17日,湖北省环保厅发布全省2017 年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情况,湖北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484 件,罚款金额约2.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和13.38%。
据悉,去年全省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910件,案件总数同比增长14.47%,其中按日连续处罚额增长14%,查封扣押案件增长48%,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增长42%,并实现了全省所有市、县环保法配套办法适用全覆盖的目标。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说,2018 年,全省环境执法工作将围绕四个方面展开,将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深入开展“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全面助推湖北省环境质量更有效改善;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实施,全面提升湖北省工业污染源的治污水平和监管能力;着力抓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全力推进督察问题坚决、全面、彻底整改。
(作者: 编辑: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