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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通报7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5-05-06 09:26:00来源:楚天时报进入电子报

  阳新县通报7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副镇长接受宴请后宴请人出车祸死亡

  楚天时报讯(记者王焕冬 柯云峰)日前,黄石市阳新县点名道姓公开通报近期查处的7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今年1月,阳新县黄颡口镇常务副镇长石裕胜等3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宴请人回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社会影响恶劣。石裕胜等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

  阳新县政协提案委主任李正来违纪案

  2013年至2014年间,李正来在担任县政协提案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其它单位违规报销费用共9020元。

  处理结果:2015年4月,阳新县纪委决定给予李正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阳新县国库收付局副局长钟道旺违纪案

  2009年1月至2013年7月间,县国库收付局副局长钟道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的经营活动争取国家项目资金14万元。

  处理结果:2015年4月,阳新县纪委决定给予钟道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阳新县质监局工作人员易汉民违纪案

  2010年至2014年间,易汉民在县质监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2万元。

  处理结果:2015年4月,阳新县纪委决定给予易汉民开除党籍处分。

  4

  阳新县三溪镇党委委员、姜福村村支书明道祥违纪案

  2014年3月和2015年3月,三溪镇党委委员、姜福村村支书明道祥,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其女婚庆事宜,收受非亲属人员的礼金共5800元。

  处理结果:2015年4月,阳新县纪委决定给予明道祥党内警告处分。

  5

  阳新县木港镇田畈村原支书朱耀耕、县“支高办”聘用人员喻胜等人违纪违法案

  2009年至2013年间,木港镇田畈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对此,该村副主任兼出纳朱锡全负直接责任,村支书朱耀耕、村主任朱春茂负主要领导责任;2012年12月,该村两委干部朱耀耕、朱春茂、朱槐强三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承包的工程谋取利益;2012年至2014年间,朱耀耕先后两次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2009年7月至2011年间,该村两委干部朱耀耕、朱耀锦伙同县支持杭瑞高速公路办公室聘用人员喻胜等人贪污高速青苗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其中,朱耀耕和喻胜被法院判处刑罚。

  处理结果:2015年4月,阳新县纪委决定,给予朱耀耕、朱春茂、朱槐强、朱耀锦、喻胜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朱锡全党内警告处分。

  6

  阳新县排市镇食品所主任李名柏等人违纪案

  2004年,时任排市镇食品所主任李名柏、龙港镇食品所主任李名树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分别擅自占用国有土地114.3平方米、116.5平方米建私房,至今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2011年9月,李名柏担任排市镇食品所所长期间,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将食品所的1200平方米国有土地转让他人联营开发商品房,分管领导县商务局副局长王能和对此未予制止、监管不力;2013年至2014年间,排市镇食品所公款送礼费用共38555元;2014年10月,李名柏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其女婚庆事宜,收受非亲属人员的礼金共7800元。

  处理结果:2015年4月,阳新县纪委决定,给予李名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县商务局撤销其排市镇食品所主任职务;给予李名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能和党内警告处分。

  7

  阳新县黄颡口镇常务副镇长石裕胜等人违纪案

  2015年1月,黄颡口镇常务副镇长石裕胜、黄颡口镇城管执法队队长冯加海、黄颡口镇沙港村村支书、主任冯平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宴请人回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社会影响恶劣。

  处理结果:2015年4月,阳新县纪委决定,给予石裕胜、冯加海、冯平安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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