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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感受:民法总则草案为社会生活立规矩
发布时间:2017-03-11 06:56:56来源:湖北日报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擎

  “我大学毕业时,有了民法通则,30多年过去,终于有了民法总则。”昨日,湖北代表团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发言时,蔡学恩代表话语中透着激动。

  今年全国两会人大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傅莹说,“我们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用到刑法或者其他专门法律,但是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经济活动都离不开民法。”民法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体系的“标配”,它关乎一个社会的市场规则、财产保障、纠纷解决以及权利维护,与每个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民法总则是中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千头万绪“系于一身”,制定过程可谓兹事体大。从一审到三审,再到将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多达400多页A4纸,三次上网征求公众意见,收集到的意见达7万多条,草案从186条增加到了210条。字字较真、反复修改、精心打磨,其间凝结了无数人的智慧和心血。这一切正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和深刻体现。

  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条文之中,把“公序良俗”上升为“硬法”,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为民事活动的基本要求,包含新规范,彰显新理念;明确胎儿有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从十周岁下调至六周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处处体现了私权保护、权利关怀的立法走向,为社会生活立下更细更实的规矩。

  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有“三个月七部法律”的传奇。1979年的春天,彭真受命和他的立法班子一起,在3个多月时间里制定出7部法律,推开了尘封已久的“法律之门”。38年过去,今日中国,正从“有法可依”迈向“良法善治”的新境界。法治的逻辑起点在立法,生命力和特色则在于实践。尊奉法律,引导之、提倡之,法治的根基才能扎得实;遵守法律,维护之、践行之,法治的伟力才会铭刻在公民心中。

  争取到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期待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汇众智、集众力中为法治中国开启一扇新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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