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 谢玲 庞正 陈红
昨日,国务院公布了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提出六大主要任务和措施:承担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方案要求,立足中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努力把湖北自贸区建设成为中部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建立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
完善“一口受理”服务模式;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试点;
一窗国地办税、一厅自助办理,创新税收服务;
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执法体系;
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支持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市场监督。
(二)深化投资领域改革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构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减少或取消外商投资人准入限制;
提升利用外资综合质量,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
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
探索强化外商投资实际控制人管理;
确立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
支持企业按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
对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
完善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
(三)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完善相应支撑系统;
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配套平台建设;
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方便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
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开展境内外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检测维修业务试点;
加快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搭建服务贸易促进平台;
推动发展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的技术贸易;
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和版权贸易;
积极承接信息技术等服务外包业务;
加快形成标准化制度规范;
积极推动口岸监管部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鼓励企业参与监管制度创新试点;
建立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机制;
完善通关合作机制。
(四)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提高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跨境投资便利化程度;
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
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
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和已获相应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与境外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合作;
支持外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金融机构;
支持发起人设立金融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公司;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动产融资业务;
鼓励境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业务;
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海外上市、离岸并购;
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
建立合规评价体系,以大数据为依托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五)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支持国有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
大力发展技术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技术经纪人制度;
设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
建设武汉东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建立自贸试验区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建立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鼓励国外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外资研发中心;
鼓励在自贸试验区内建设国际化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简化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海外技术并购审批手续;
通过多种方式在海外建立孵化基地;
制定外国人在自贸试验区工作管理办法;
落实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探索建立技术移民制度。
(六)促进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发展长江航运电子商务;
培育高端航运服务业态;
允许特定条件下租用外籍船舶从事临时运输;
构建国际物流枢纽;
大力推进铁、水、公、空多式联运;
支持设立中欧班列华中拆拼箱中心;
开通和增加国际客货运航班;
试点航空快件国际中转集拼业务;
支持非公企业进入电力、铁路、民航、电信等特许经营领域;
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总部经济;
推进传统优势产业的跨区域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打造长江经济带世界级产业集群;
与中部和长江经济带其他地区开展广泛的经贸合作;
探索构建区域商品交易集散中心、信息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
中部地区产权交易市场、技术交易市场、排污权交易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可在自贸区内开展合作。
(作者: 编辑: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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