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张茜通讯员彭为红
昨日,省工商局出台《关于服务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意见》有哪些干货?20条举措如何更好地为自贸区服务?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足不出区办理工商登记
“自贸区并非只是政策的洼地,而要做创新的高地。”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创新的主体是自贸区,省工商局在充分下放省级登记事权的基础上,鼓励自贸区先行先试,实现自贸片区内企业办理工商登记不用出自贸区。
“以往,企业名称冠‘湖北’字样,需要向省工商局申报核准,而今,省工商局将此权限委托给湖北自贸区各片区工商部门行使。”省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王志军表示。
武汉、襄阳、宜昌市工商局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调整下放湖北自贸区登记管理权限。对住所在湖北自贸区的内资企业,全部委托片区登记管辖;对住所在湖北自贸区的外资企业,支持片区工商部门完善条件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登记,暂未取得授权的,由省、市工商局实行委托登记,实现企业办理登记不出自贸区。
同时,支持湖北自贸区内企业在名称中申请冠用“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区”“湖北自贸区”及“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宜昌、襄阳)片区”字样。
他表示,已经在自贸片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可在《意见》出台后,进行名称变更。
“企业名称是否冠用‘自贸区’字样,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但对湖北自贸区内企业登记的经营场所,则会统一在地址前标注‘中国(湖北)自贸区’字样。”王志军说,这样做是为了信息准确、方便统计登记。
“证照分离”享受上海待遇
“全省已实现‘五证合一’,但对于自贸区而言,改革的步子可再大一些。”王志军表示,鼓励湖北自贸区各片区在企业“五证合一”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涉企刻章、报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银行开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等证照,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互认。
目前,襄阳自贸片区探索实行“九证合一”,即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将海关报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对外贸易经营和公章刻制的编号或标识也一同标注在营业执照上,实行一次申请、一窗受理、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照”的问题解决了,“证”的问题依然突出。王志军表示,目前,行政许可项目较多,且前置条件多,我省支持湖北自贸区各片区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试点“证照分离”改革,探索经营资格与许可资格分离。
严重失信将强制退出
对自贸片区企业,宽进还要严管。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统一组织的专项检查外,湖北自贸区工商部门对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双随机”方式进行。授权湖北自贸区工商部门通过全省“双随机”抽查工作平台自行组织包括信用公示信息在内的各种定向、不定向抽查,检查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同时,在湖北自贸区探索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流程,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目前,我国没有强制退出手段,都是依照申请注销,不申请不得注销。”王志军表示,这些企业的存在一方面占用了包括名称资源在内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对于国民经济数据反映不准确。《意见》指出,将在自贸片区内,对长期不履行年报义务、长期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长期无生产经营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严重失信企业,探索强制退出市场制度。
(作者: 编辑: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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