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强起来要靠创新,创新要靠人才。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深刻表明,一切竞争归根结底都是人才竞争。近年来,我国相继推出多项人才培养工程,如“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等,汇聚和造就了一大批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以及在各学科、各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的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有力提升了我国科技发展水平。但应看到,人才短缺仍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突出瓶颈。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发展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充分释放创新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作用,亟须培养和造就大量具备创新素质、掌握先进技术的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坚持教育先行。创新型高技能人才是具备创新素质、掌握先进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基础在于教育创新。一是创新教育模式。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示范学院、人才培养基地、技能实验室、应用型大学,推行多元化开放式办学模式,着力培养重点领域和关键生产环节的特、尖、精技能人才;改革高校课程设置,增加教学实践课时;建设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实行“双师教育”。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以及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二是构建先进的终生职业教育体系和职工继续教育体系。世界制造强国大都以先进的职业教育为支撑,其经验值得借鉴。应将创新创业、职业操守、生产标准、行业章程、企业制度等纳入教学内容,强化职工技术培训和思想素质培训,促使职工持续提高生产技能;针对行业、工种特点,推行师徒制,传授独门绝技,传承敬业理念;开展“杰出工程师”“杰出技工”“杰出操作能手”“大师工匠”等竞技活动,发掘培育一批善于创新的世界级能工巧匠,带动行业技术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综合施策。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成长需要适宜的条件,必须坚持综合施策。建立健全晋职、晋级和奖励制度,形成有利于创新型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职业环境。制定出台支持创新型高技能人才落户、居住、子女就读、配偶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等的政策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后顾之忧。设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技能训练基金”或“种子基金”,通过直接财政拨付和多渠道融资,扩大基金容量,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开展创新实践。建立便捷畅达的学习交流平台,推介创新成果,交流先进技能,鼓励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开展技艺切磋。
培育创新文化。尊崇创新的社会文化是孕育创新的深厚土壤,可以使劳动者在生产实践中自觉践行锐意创新、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价值理念。应从个人、企业、社会三个层面培育尊崇创新的社会文化。在个人层面,加强劳动者尊崇创新的职业道德修养,使其增强精品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在企业层面,培育尊崇创新的企业文化,建立创新激励机制,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创新竞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在社会层面,形成尊崇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创新型高技能人才获得与其贡献相匹配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在全社会倡导尊崇创新的价值观。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13日 07 版)
(作者: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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