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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约40%因病致贫 民政部:拓展医疗救助范围

发布时间:2017-01-23 20:22:36来源:SRC-5105

 

资料图:陕西关中农村 张远 摄

 

中新网1月23日电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23日表示,据民政部在脱贫攻坚中的统计和基层调研发现,因病致贫占现在农村贫困人口的40%左右。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有记者提问称,当前农村的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很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民政部采取了哪些措施?有哪些实际效果?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指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个问题在农村是比较突出的,也比较复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既涉及到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健全,同时也与社会救助工作息息相关,可以说既涉及到供给侧,又涉及到需求侧,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刘喜堂称,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是保险加救助的制度安排,医疗救助在整个体系中处于末端,重点是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众能够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刘喜堂介绍,推动落实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进一步拓展了医疗救助的范围,把医疗救助对象从过去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拓展到其他低收入群体中的老年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

进一步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范围扩大到了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同时聚焦困难人群的重病和大病,提高救助水平,比如提高封顶线、最高救助限额和提高报销比例等方面也有一些要求。

刘喜堂提到,加强制度衔接。近期发布的《关于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主要是指导各地在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这两个制度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从而提高制度可及性和精准性,形成托底保障的合力。文件重申了大病保险对困难人群要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一降一提一扩”,“一降”就是降低起伏线;“一提”是提高报销比例,救助水平;“一扩”是扩大报销的合规用药目录范围。

刘喜堂表示,加大资金保障。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医疗救助资金达到155亿,和上年相比增加14亿,增幅达到10%,对保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据统计,省级财政在2016年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和上年相比增加了31%。今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已经预拨了2017年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1.7亿元。

刘喜堂提出,提高救助的效益或者是实效性,推进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衔接。大力推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国开展“一站式”服务的地方、县市区已经达到93%。“一站式”服务就是困难群众在看病之后,直接在医院把他应当获得的保险报销费用和医疗救助费用直接结清,困难群众只负担自己应付的这部分费用就可以离开,叫做“随来随治,随结随走”。

这样的机制也大大提高了困难群众看病的效果。整体来看,2016年1—9月份,医疗救助实施有5145.5万人次,支出资金189亿元。现在大多数地区重点对象,在年度救助范围内的医疗救助报销比例都能达到70%,效果比较明显。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表示,医疗救助在因病致贫中的兜底保障作用非常重要。据民政部在脱贫攻坚中的统计和基层调研发现,因病致贫占现在农村贫困人口,就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