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9类司法人员必考
鼓励立法人员参加
从明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官法等八部法律对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范围等方面作出相应修改。法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人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共九类人员。
那么,之前获得律师资格凭证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是否还需要参加考试?
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表示,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取得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另一方面,法律也明确规定了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施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也就是说,只有在这项制度实施后,新进入上述岗位的公务员才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上述岗位上从事上述工作,而且胜任现任职务的人员不受这项制度的影响。
有媒体提出,对其他从事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为什么没有作出要求?
贾丽群表示,如立法人员、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没有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主要是考虑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主要更关注对公民、法人权利的保护,也就是将司法性质的人员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中。但提倡和鼓励这类人群参加职业资格考试。
此外,对广大考生关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问题,贾丽群表示,基于对改革的很多预判,今年报名司考的人数创了新高,达到近65万人。这次修法没有对报名办法、学历条件等内容作出规定,将授权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组织实施。
(作者: 编辑: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