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至26日,习近平总书记实地察看长江沿岸生态环境和发展建设情况,并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习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阐明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5个重大关系,为进一步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指明了方向。
首先,从人与自然、人与水的关系的高度,夯实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哲学基础、历史基础和现实基础。从哲学高度看,“人类是在与自然共处、共生和斗争的进程中不断进步的”,“和谐是共处平衡的表现”,而长江经济带正是要在“保护”与“开发”过程中实现动态平衡。从历史上看,中华民族正是同自然灾害做斗争中发展起来的伟大民族。改革开放以来,长江沿岸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过度开发、水土流失、河流污染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将严重威胁中华民族母亲河的安危。从现实来看,在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的同时推进长江沿岸有序开发,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其次,明确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禁区”和“前提”。这个“禁区”和“前提”,就是生态保护。设立了这个“禁区”和“前提”,就意味着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就意味着对生态破坏的“零容忍”,就意味着对生态安全构成威胁的发展模式必须加快转变,就意味着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不得审批、不得立项。
再次,强调“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坚持“生态优先理念”和“一盘棋思想”的前提下,对长江沿岸地区实行分类指导,鼓励各省市因地制宜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开发路径。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长江经济带建设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沿岸是我国人口和经济的重心所在,人口比重和经济比重都达到了全国的40%。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发展程度最高的城市群,最近几年发展速度最快的重庆和贵州也位于长江沿岸。因此,在长江沿岸,“保护”与“开发”的矛盾突出,而破解这对矛盾的钥匙就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生态修复。维护长江生态安全,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在上游的生态脆弱地区,应突出源头治理,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和植树造林力度,减少水土流失;在中下游地区,应突出退耕还湖和污染防控,逐步改善水质。二是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应按照“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方针,将开发强度控制在不损害生态安全的阈值内,防止因人类活动过载导致的生态问题。三是在长江沿岸城市全面推广“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省市走差异化发展路径,构筑各具特色、合理分工、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对产业发展、项目落地明确最低门槛。四是明确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按照中央要求,加快推出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特点的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促使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地生根。
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稳扎稳打,一茬接着一茬干,就一定能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黄金经济带,为中华民族赢得永续发展的美好未来。(作者李学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助理)
(作者: 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