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强,农业必强;中国要富,农民必富。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的收入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效果如何,关键要看农民的腰包鼓不鼓。近日,习近平在山东考察时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2018年6月12日至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山东考察。这是14日上午,习近平来到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溪村,同村民赵顺利一家拉家常。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新世纪以来,农民收入连续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大,农民增收困难。“十三五”期间, 农民增收问题仍是一个重要问题。习近平指出:“要大力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不要平均数掩盖了大多数,要看大多数农民收入水平是否得到提高。”加快农村农业发展,就要紧紧扭住增加农民收入这一重要任务。要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村经济、增强农民工务工技能、强化农业支持政策、拓展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习近平强调:“增加农民收入,要构建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目前, 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 就是对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 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要逐步调整农村和农业的经济结构。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 发展适合于本村的特色产业, 逐步形成特色规模和专业化生产经营。习近平指出:“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贫困地区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种什么、养什么、从哪里增收想明白,帮助乡亲们寻找脱贫致富的好路子。”粮食生产是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要把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作为一项重大政策,不断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习近平指出:“在政策上,要考虑如何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种粮收入,实现农民生产粮食和增加收入齐头并进,不让种粮农民在经济上吃亏,不让种粮大县在财政上吃亏。”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科技含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作物产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民收入。要加快构建技术体系,使农业从传统走向现代。习近平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根本在于深化改革,走中国特色现代化农业道路。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
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受雇于单位与个人,依靠输出自己劳动而获得的收入。目前,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越来越大。要通过促进农民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无论是留乡就业还是外出务工,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跟农民个人技能素质息息相关。要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就必须切实提高农民工素质。要注重培育农民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提高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习近平指出:“要注重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改变简单给钱、给物、给牛羊的做法,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现在维护农民的财产权利显得越来越紧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场硬仗。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数量庞大,这是亿万农民长期辛勤劳动的宝贵财富,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按照中央部署,清产核资工作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到2019年底完成。中央部署开展清产核资,就是要下决心把集体家底的现状摸清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切实维护农民财产权益。量化资产搞股份合作,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让成员分享集体收益,能够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2016年4月,习近平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这项改革一个重要的目标设计和追求就是增加农民收入。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三农”领域的具体体现。要坚持不懈增加农民收入,努力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本文来源:学习中国)
(作者: 编辑:袁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