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梁晓莹、实习生定婉琴)从省经信委了解到,省委、省政府即将表彰一批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民营企业,目前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欢迎企业自荐。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除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所有民营企业都可参评。评选条件是,上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利润总额、上交税金分别达到500万元以上(从事新兴产业的民营企业可适当放宽标准)。此外,还要求主营业务在全省同行业处于领先位置,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入选“201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2012中国民营制造企业500强”的企业,可直接进入优秀民营企业推荐名单。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报各地党委、政府审核同意,9月17日前上报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由省经信委、省人社厅、省工商联、省统计局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评选结束后,省委、省政府将对湖北省优秀民营企业授予“湖北省优秀民营企业”荣誉称号。
(作者: 编辑:梁晓莹、实习生定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