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适当延长收费”遭网友吐槽
武黄、岱黄高速或面临超期收费尴尬
8日,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针对意见稿的相关规定,昨日,记者采访省内相关部门发现,我省最早的一批收费高速公路武黄、岱黄若按25年这一规定收费期计算,均将到2016年停止收费,即还剩下3年到期。但按此前合同批复的收费期,则均超出条例规定的25年,或陷入“超期收费”尴尬。
经营方说>>>
一年免费千万元损失大
目前,武黄、岱黄两条高速公路是我省最早通车收费的高速路。昨日,两家高速公路经营方均向记者“吐苦水”,他们认为,每年4个节假日对7座以下小车免费政策对原先的投资收益造成很大打击。
岱黄高速经营方——武汉华益路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年当中春节、清明、“五一”、“十一”4个免费节假日相加共20天,若加上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开放的免费“绿色通道”等,每年免费金额上千万元。
武黄高速公路经营方——湖北马鄂公司也认为,节假日免费政策、“绿色通道”带来的损失,让目前大部分高速公路处于亏损状态。
意见稿提出:“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此规定一旦确定,高速公路是否会增加收费年限?对此,两家经营方均表示,会严格按照政府批复的收费期执行。
昨日,网友在微博上纷纷吐槽,对于“可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的说法提出质疑。“秋风召落叶”表示:“感觉好像是给我们下个套。”“章顺奇”担心:“高速公路的节假日免费大餐,最终要演变成延长收费的盛筵?”
预期影响>>>
最早高速面临超期收费
意见稿规定:“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但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省交通厅人士表示,若属于政府投资的还贷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加上转让后的5年,收费期最长不超过25年。
据悉,武黄高速于1991年2月正式建成通车,原属政府还贷高速,但1997年湖北马鄂公司拿下武黄高速25年特许经营权,政府批准收费期限从1997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2日,共25年。若从开通算起,按照25年的原则标准,到2016年武黄高速收费就将到期,后面几年都是“超期”。
岱黄高速公路在1991年3月通车收费,同属政府还贷公路。目前该公路投资经营方——武汉华益路桥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起初由武汉市交委公路处收费10年还贷,2001年,武汉公路桥梁建设集团和香港长益资源路桥公司合作,组建汉港合资企业武汉华益路桥公司,负责对岱黄公路和汉施公路(汉施公路新河收费站于2009年5月撤除)的经营管理,岱黄公路收费年限被延长至2025年。“港方一次性买断25年。”若按25年的国家最长规定期限,岱黄高速实际上在2016年也将到期。
省交通业内人士坦言,高速公路一旦停止收费,财政资金需要及时“兜底”,在高速公路需求旺盛,而目前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低收费标准,长收费期限”。
(记者韩玮)
(作者: 编辑: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