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实习生何源)6月26日,省物价局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进行了整理,并编印了《湖北省涉农价费政策清单》予以公布。
据省物价局介绍,经过持续整治,我省已实现对农民生产生活专门收费项目的“清零”,目前保留的涉农收费项目均为城乡居民共有和工农业生产同类性质的收费。其中,与农民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收费政策共有10项,包括农民建房不动产登记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农业用水、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农村用电、农村用气、社会抚养费、一般诊疗费。
涉及农民生活的收费政策13项,与城镇居民共有。收费项目包括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安装收费、公办幼儿园保教及住宿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公办高等学校收费、证照费、殡葬收费、养老服务、预防接种服务费、鉴定费、诉讼费、商标注册收费。
省物价局表示,为更好地发挥《清单》在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中的作用,希望各市、州、县物价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公布本级涉农价费政策清单,并根据国家和省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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