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8月26日电(记者罗鑫)记者26日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湖北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从9月1日起,湖北省城乡居民将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其中原新农合人员跨省就医,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湖北将按照跨省异地转诊人员类别对原新农合人员进行备案登记和管理。对于新农合业务系统未与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的地区,新农合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参保地申请办理跨省转诊手续。医保经办机构将按城镇居民的管理办法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同时暂停其新农合报销待遇。
湖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前,对已办理跨省备案的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发生的跨省住院医疗费用,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的部分,均按照参保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相应的报销待遇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受原新农合个人年度封顶线限制。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清算后,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对原新农合人员重新启动新农合报销待遇。此外,湖北将对有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城乡居民优先发放社保卡,并且今明两年的社保卡发放重点将放到农村地区。采用即时制卡的办法,力争实现社保卡当天发放。
(作者: 编辑:高梦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