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实习生胡玉)30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新的《涉企收费清单》,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整合为“一张清单”。
新的《涉企收费清单》共39项,其中,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7项、经营服务性收费2项;省定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10项。
与2015年相比,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92项减少至27项,减少幅度为71%,省级制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4项减为0项,实现省级制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由37项减少至12项(省级10项、中央2项),减少幅度为68%。
省物价局表示,清单之外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对本级涉企收费执行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发现乱收费问题坚决查处。各收费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及时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作者: 编辑:张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