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是指适宜于乡镇卫生院的业务范围和职能,在该院技术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在辖区和周边地区影响力较大,具有一定专科特色的科室。特色科室一般符合几个方面的基本条件:一是取得相关技术准入资格、具备开展特色科室服务的人员、设施、设备条件。二是科室人才队伍素质较高,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原则上具备副高(包括基卫高)以上技术职称,中医、康复等科室可放宽到中级技术职称。三是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乡镇卫生院整体业务量和业务总收入的20%。四是具备一定专业影响力,群众满意度高,可服务跨乡镇患者。
按照《方案》,全省每年遴选300个左右候选特色科室进行创建,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按照省分配的指标结合乡镇卫生院意愿进行申报。遴选的科室包括:面向慢性病人、老年病人提高服务的内科(可以具体到二级诊疗科室);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康复科;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诊疗专科等。遴选的依据是,以乡镇卫生院历史上形成的重点科室为基础进行打造,或者根据当地疾病谱情况,选择发病率高或者群众需求高的某个病种进行打造。
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核批复,遴选出来的候选特色科室由乡镇卫生院自主进行建设,建设的重点是在夯实基础的同时培育特色,既要加强特色科室基础设施建设,为特色科室配备必备医疗设备,并培养业务精、素质高的技术人员,又要打造特色科室的专科特色,以满足群众需求且方便价廉为着眼点,发展一技之长。对于验收合格的特色科室,省卫生计生委每年安排项目资金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以一定补助,同时授予“湖北省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荣誉称号。
《方案》要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从多方面支持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对特色科室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医疗装备、人才引进和培训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二是加强指导力度,组织建设特色科室的乡镇卫生院和上级医疗机构建立对口帮扶关系;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帮助和支持建设特色科室的乡镇卫生院做好适宜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四是完善支持政策,协助做好医疗技术准入、物价收费项目的审批,为特色科室紧缺人员的调入和招考工作建立绿色通道,适当增加特色科室医护人员编配比例等。
据了解,2016年的候选特色科室遴选工作即将于5月启动。
(作者: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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