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科教新闻

湖北高考新政:农村专项招生照顾范围扩大

发布时间:2015-04-10 14:32:25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 安立 通讯员 梁炜)4月9日,湖北省教育厅公布2015年我省农村专项招生计划政策,农村符合条件的考生能够在高考中获得一定优惠。今年照顾对象扩大到全省在农村乡镇高中就读的农村考生。

  此次公布的专项计划,分为国家、高校、地方三种层次。一是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招生5万名,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面向湖北省内28个国家级贫困县及特殊困难地区招生;二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参照自主招生办法,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面向省内42个县市区招生;三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省属重点高校承担,名额为1000名。

  湖北省招办主任左飞介绍,往年的省属院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农村考生专项计划,今年将合并为地方专项计划,并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扩大生源范围,调整报考条件。同时,他强调,今年,我省三个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和报考条件并不一样,考生要特别注意。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包括28个县(市、区),分别为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农架林区。报考对象为具有以上地区连续3年户籍,及以上地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以上地区户籍的考生。

  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为两种生源范围,第一种包括42个县(市、区),分别为阳新县、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监利县、洪湖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当阳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报考对象为具有以上地区连续3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

  同时,今年照顾范围首次扩大到全省在农村乡镇高中就读的农村考生。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及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村考生,也可参与地方专项计划及高校专项计划录取。

  高中阶段通过湖北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农村户籍考生,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的,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湖北省招办特别提醒,现在湖北正在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范围。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第15位为“2”的表示乡村,户籍在此区域的考生为农村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