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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二套房首付提高 已签认购书且付定金者不受影响

发布时间:2013-11-28 08:13:47来源:SRC-13

  正在申请房贷的市民首付几成

  已签认购书且交定金者还可按六成执行

  对于正在申请房贷或者还未获批的市民来说,最担心是否也按新的首付要求执行。

  昨日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本月27日之前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如果出现签订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者已交付首付款但未正式网签合同的情况,只要购房人能提供认购书和定金电子进账单原件,或者是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仍将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六成的政策。

  对此,不少楼盘表示,《通知》对属于二套房范围的新房和二手房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方法,这样一来,他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可以避免此前一些交易“难产”的尴尬局面。

  人行武汉分行信贷部门负责人详解“认房又认贷”

  只要贷款买过房 再购就算二套

  目前,不少市民对正在执行的商业贷款“认房又认贷”仍有疑问。

  对此,记者昨日咨询了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信贷部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目前全国银行系统建有统一的信贷查询系统,个人房屋贷款信息已实现联网。如果一个家庭在外地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按照最新的房贷政策,即使是首次在武汉购房,贷款也将按照二套房执行,而如果这个家庭在武汉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打算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理所当然就算二套房,所以武汉现行放贷是“认房又认贷”。

  武汉名流公馆营销经理甘腾解读称,目前二套房认房又认贷,这就意味着,一个家庭只要之前有过住房贷款记录,都不能算首套房贷款,“比如你原本在武汉有两套房,都有贷款,还清贷款后把两套房都卖了,这时,你名下就没有房产了,但贷款记录还在,再购房就只能一次性全额付款;而假如你卖掉的房子是全款付的,再买仍算首套,可享受首套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