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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生备齐材料 申报落户江城仅需两分钟

发布时间:2014-07-02 06:32:56来源:SRC-13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周逸雄 丁玥 通讯员陈龙

  从1978年开始,武汉的大学生们经历了从集体户口到暂住证,以及为了一个人才引进落户的指标抢破头……如今30多年过去了,大学生落户武汉已经变得越来越轻松和便捷。昨日是大学生落户新政实施首日,千余名大学毕业生到武汉各城区的政务中心咨询申报,其中3人的申报被成功受理。据记者现场观察,整个办理过程最快仅两分钟时间。

  现场探访

  窗口申报落户只需2分钟

  昨日下午1时30分,武汉市武昌区政务中心5楼的武昌公安分局户籍处人头攒动。记者看到,办证大厅的墙壁上还贴出了“毕业超过2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入户申请表、落户细则”等材料,“不用买房子就能落户武汉,心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了!”面对记者,武汉理工大毕业的小胡兴奋不已。

  下午1时35分,来自华中科技大学的硕士生小郭向民警递上申报落户的材料。检查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单位报到证明……民警麻利地查看并填写相关材料。1时37分,户籍民警许洁将一张盖有红色印章的回执单递到小郭手里,“凭有效证件,10个工作日后来领取户口!”记者看了一下,整个过程仅2分钟时间。“以后,我也是武汉人了!”小郭兴奋地拿着回执单反复看。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大学毕业生中,硕士生占到约七成。“硕士生落户的条件相对于本科生来说比较简单,本科生还需要一年的社保记录。”现场一名武汉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告诉记者。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获悉,昨日共有1293名大学毕业生咨询落户政策,有680人到经办窗口领取了申请表,3人的申报被成功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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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则》明确落户方式

  昨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人社局正式公布《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记者浏览发现,《细则》和上月发布的新政相比,细化和明确了两个最关键的内容——落户方式和落户住所性质的确认。《细则》明确“在本市落户”是指:户籍不在武汉市的毕业生,可申请在武汉市落户;户籍在武汉市新城区的毕业生,可申请在主城区落户;毕业生户口托管于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居民户或就业单位集体户。

  而落户的“合法固定住所”是指: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包括本人自有房屋、亲友房屋、租住房屋、单位集体宿舍。《细则》明确,上述房屋不包括已拆迁或拟拆迁房屋、空挂地址房屋、生产经营仓储等商业用途房屋、办公用房。

  另外,就业创业地在武汉市中心城区的,在中心城区实际居住地办理落户;就业创业地在武汉市新城区的,在武汉市新城区办理落户,本人或配偶房屋在中心城区的,可在本人或配偶房屋所在地办理落户。

  申办落户需备七种材料

  本人书面申请。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认证书。

  在汉就业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证明及负责人签名和联系方式、在汉连续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包括“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查询单”、“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查询单”。本人在汉创业企业工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税证明。

  本人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证明。

  本人、亲友或房屋出租户业主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租住房屋的,提供签订1年以上有效租房协议、房屋出租户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登记备案证明、出租屋业主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原件复印件、房主书面同意书、联系方式、户口簿、身份证;在亲友家居住的,提供户主书面同意书、联系方式、户口簿、身份证;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证明。

  入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