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王荣海 通讯员武纪 实习生叶海燕
昨日,武汉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公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情况。去年,武汉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761个,涉及党员干部1248人,其中局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23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1人,组织处理807人。
打招呼给儿子办调动
汉南常务副区长被调查
去年8月,省委第四巡视组发现汉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志学为其子刘某违规办调动等问题线索。
经查,2013年7月,刘志学儿子刘某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考入汉南区城管局110联动指挥中心工作。2013年9月,刘志学得知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准备调入一名工作人员的消息后,通过多方打招呼,于去年1月将刘某正式调入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参公管理)。去年10月17日,因违反规定调动,刘某被清退回原单位。
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对刘志学进行立案调查。
机关违规发福利
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受处分
去年10月,省委第三巡视组发现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存在以会议、就餐等名义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用于节日发放福利和慰问金的问题线索。
经查,2013年1月23日、2月4日,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先后两次将区人大一般预算内资金共计224496元转账至东湖风景区总观园乡村休闲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开具224496元虚假会务费发票并扣除税金20496元后,将20.4万元现金返还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此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三次发放20万元,其中:给机关54名在职干部职工发放8.52万元;给41名离退休干部发放11.48万元。
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少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永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春节福利费予以清退收回。
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
武昌国土规划局长被诫勉谈话
去年12月,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在武昌区检查发现,去年1月至12月,武昌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分局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全局干部职工发放110联动查控违值班补贴139800元。经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决定,给予武昌分局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陈汉祥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武昌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祝莹诫勉谈话处理,对违规发放的补贴139800元清退收回。
兼职违规取酬
洪山区建设局副局长受党内警告
在2014年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中,洪山区纪委发现,自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洪山区建设局副局长袁继军在兼任区拆迁办书记、主任期间,违规从下属企业中领取奖金补贴1.6万元。经洪山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袁继军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款上缴国库。
办事处用白条报销水果款
汉兴街党政办主任被行政警告
2015年1月6日,电视问政曝光江汉区汉兴街办事处以白条报销水果费用的问题。
经查,2013年6月,汉兴街行政办公会研究,由街道出资为196名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提供早、中餐和中餐水果。2013年6月至2014年11月,汉兴街办事处用白条报销食堂水果款共计93229元。2015年1月15日,江汉区监察局给予汉兴街党政办主任董建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汉兴街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殷卫红行政警告处分;因发现其它违纪问题,江汉区纪委已对汉兴街办事处主任汤岚进行立案调查。
机关一年花百万买烟酒
沌阳街办事处主任受处分
武汉市审计局审计发现,2013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街办事处共计发生招待费269.63万元,其中,街道机关服务中心用于购烟酒支出122.71万元。今年1月14日,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沌阳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何长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接受吃请
江岸区法院审判员受严重警告
据群众举报,江岸区人民法院正科级审判员王国洲在承办裁定冻结、划扣被执行人刘水金银行账户存款案件期间,擅自办理了刘水金银行账户解冻手续,并接受其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江岸区人民法院查实后,于去年12月决定给予王国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津补贴
汉正街办事处主任被行政警告
2015年1月6日,电视问政曝光硚口区汉正街办事处以交通整治、维稳加班、企业资料审核等多种名义发放加班费的问题。
经查,2014年1月至11月,硚口区汉正街办事处违规以加班费和工作经费名义,发放津贴补贴共计148230元。2015年2月6日,经硚口区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汉正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亚非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汉正街办事处调研员罗辉华行政记过处分,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148230元予以清退收回。汉正街办事处给予街行政办公室会计熊丽芳(事业编制)警告处分。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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