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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调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药店符合条件可设中医诊所

发布时间:2015-06-11 07:25:36来源:SRC-11

  长江商报消息 武汉调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办医,即日起实行

  本报讯 (记者 刘迅) 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有新调整。记者从武汉市卫计委获悉,即日起,《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再次修订意见》开始实行,将在规划内对新设诊所、门诊部等现有医疗机构重新排布资源。

  新设医院不再受区域、床位数限制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武汉市对《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设置规划》)以及《武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修订意见》(以下称《修订意见》)再次进行修订。

  武汉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对医院的设置上,在全市范围内新设置各级各类医院,不再受区域和床位数的限制。在老版《设置规划》中,原则上不再审批2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和1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二环线以内不再审批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这些限制规定将在本规划内取消。

  在医院诊疗科目的变更上,该负责人说,现有2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1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不再增设泌尿外科、妇产科(含6个二级诊疗科目)和传染科(含7个二级诊疗科目)等诊疗科目。

  取消三环线内不再新设门诊部限制

  修改意见中,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床位设置放宽。在调整的规划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床位数原则上不超过99张,但对承担有医养融合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可适量增加康复、护理床位。

  过去,规划中对“三环线以内不再新设门诊部”有限制规定。今后,该限制也将取消。在规划期内,虽不再新设泌尿外科、妇产科和传染科等专科门诊部,但新设其他专科门诊部或综合门诊部不再受区域和专科的限制。

  医疗美容科、口腔科诊所也将迎来发展新机遇,新设限制也将取消。武汉市卫计委负责人介绍,对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店可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三环线以内不再新设其他类诊所;三环线以外区域诊所的新增数量由原来的10%以内调整为3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