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卢勇超)湖北省大力倡导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改革,探索以承包、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将公办城市养老机构转给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运营。
为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公办城市养老机构的生机与活力, 2012年9月,湖北省民政厅在鄂州市召开了全省公办养老机构机制创新推进会,总结推广了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公建民营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宜昌市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将新建的一栋失能老人养护楼委托给当地一家公办医院经营管理,实行“养医一体”。武汉市江岸区积极引入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将福利院内部分新建设施转给其经营管理。黄石市铁山区、十堰、鄂州、咸宁、广水等地正在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探索实行公建民营模式,均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公办城市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作者: 编辑:民政厅牟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