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卢勇超)为妥善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问题,一年多来,湖北省按照村级主导、政府支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自助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探索建立具有湖北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成效显着。
截至2012年12月底,全省共建立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534个,建有村级老年协会9000多个,超额完成了试点任务。这种依托农村老年协会实行农村老年人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的新模式,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民政部参阅件转发了湖北省《关于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工作试点的指导意见》,部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上总结推介湖北的做法,新华网、人民网、《湖北日报》、《中国社会报》等媒体也给予了充分报道。
湖北省首批确定的鄂州、仙桃、潜江、枝江、钟祥等五个省级试点单位已超额完成每个单位20个村、共100个村的试点任务。2012年下半年,新增的4个省级试点单位武汉市江夏区、宜昌市夷陵区、黄梅县、天门市正在加快试点,全省超额完成了每一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选择1-3个村的试点工作任务。各地结合农村实际,在建设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方面,已经探索形成了村委会筹资兴建、由村闲置小学改建、利用或改建村级房屋、中心户提供富余房屋、利用农户开办的小超市、设在空巢老人家中、利用乡镇福利院兴建等七种模式。在试点目标上,实现并不断丰富了“五个一”内容,即:建设一个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成立一个养老服务互助协会、配置一套满足基本服务需求的设施设备、建立一套日常活动管理制度、形成一个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
(作者: 编辑:民政厅牟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