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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厅出台改进工作作风20项铁规

发布时间:2013-01-30 17:41:24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 张扬 通讯员 龚轩)1月29日,湖北省公安厅出台20项规定,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明确要求。

  有别于以往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此次出台的办法更加贴近公安实战要求、符合公安队伍实际。湖北省公安厅要求,民警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使用警车和公务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警车使用规定,严格依照公共停车场所收费标准和路桥费减免规定缴费,严禁开霸王车、特权车。

  在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方面,发挥公安网优势和作用,提出“多上网、少发文”,凡是能在公安网上发布的,一律上网,不再另行发文。

  根据规定,厅党委成员要紧紧围绕影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以及广大群众和基层民警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深入基层剖析矛盾,研究问题,探求解决办法,每人每年要主持1至2个重点课题,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

  每年举行全省综合性会议不超过1次,视频会议不超过5次。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悬挂会标,住宿一律安排在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宾馆酒店,不安排宴请,不组织迎送和旅游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