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编者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今天出版的《求是》杂志2014年第10期,刊发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撰写的文章《落实主体责任 坚守责任担当》。该文分别从落实主体责任党委责无旁贷、准确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着力点、勇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对于指导全省党风廉政工作、促进各级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全文转载,供全省党员干部学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必须深刻领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坚守责任担当,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引领者。
一、落实主体责任党委责无旁贷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的大事。要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大题大作,大事大为,在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
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的性质决定的。腐败现象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水火不容。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党委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是要求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推进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党委尤其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
落实主体责任是法定职责所赋予的。《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这表明,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实践一再证明,一个地方的党委认真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就好,反腐败的力度就大;反之,不正之风就会潜滋暗长,腐败案件就会频发。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大教育管理、监督约束、查办案件力度,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落实主体责任是反腐败形势的迫切要求。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反腐败的形势越严峻、任务越艰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越要严格。党委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用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二、准确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着力点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要在党的工作全局中界定和推动,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
突出选好用好干部。党的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来说,选好用好干部至关重要。用好干部,可以促进一方风清气正;用错干部,就会导致一方歪风邪气上升。党委要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委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既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直接决定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推进力度和实际成效。党委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要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尤其是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腐败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的反腐倡廉“铁军”。
切实加强源头治腐。党委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敢于担当,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坚决惩治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既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更要强化制度执行,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
带头廉洁从政。干净做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要当清醒人,决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收敛钱财的资本和工具。要当明白人,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上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等、要求更严一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当局中人,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不越“雷池”、不踏“红线”。通过“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三、勇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穿于各项领导工作之中,是一个责任体系,党委必须全面担当起来。
担组织领导之责。要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各司其责、分解落实,各负其责、分担奖惩,纪委专责、切实负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链条。党委要统揽全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担教育管理之责。要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内涵、实现路径的宣传教育,引导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知责、明责。要采取以案说纪、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强化教育,特别是要加大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担责、尽责。我省始终紧盯“关键的少数”,连续14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连续3年举办全省党政主职廉政教育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作为党员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必考内容,作为省委主要领导辅导报告的必讲内容,有效促进了责任意识的增强和工作责任的落实。
担检查考核之责。要在实、准、效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就是分解责任要实,执行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制度要实。准,就是检查考核要准,把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效,就是通过检查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我省连续14年实行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落实情况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对评为优秀的地方和单位通报表彰,对排名靠后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对评为不合格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各地各单位得到有效落实。
担责任追究之责。如果一个地方和单位问题成串,腐败案件频发,主要领导即使自己是廉洁的,仍脱不了干系,脱不了主责,必定要被追责。要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要建立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我省建立“一案双查”制度,注意区分教育与不教育、抓与不抓以及发生问题后报与不报、查与不查、责与非责“五个界限”,加大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处理力度。去年,全省对违反责任制有关规定的135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
党委主要负责人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必须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守土有责、履职尽责。
树牢“两手抓、两手硬”的责任观念。要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就有多大,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统筹改革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以风清气正的环境促进改革发展、保护干部健康成长。要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秉持敢抓敢管的斗争精神。要勇于担当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做到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要在其位谋其政,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要抓、该管的要管,碰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遇见矛盾第一时间化解,不当“老好人”,不做“太平官”,不仅要自律,而且要律他;不仅不贪污受贿,也不能失职渎职。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
发扬身体力行的务实作风。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原载于2014年第10期 《求是》)
(作者: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