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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优秀法官郑小红:把公平正义送到百姓心里

发布时间:2014-10-30 06:49:08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记者 杨康 通讯员 陈群安 徐丹丹)“法官服务于百姓,心中需时时牵挂着百姓。我所做的,只是尽到一名基层法官的本分,通过一个又一个案件的审理,将公平正义送到百姓心里。”不久前,武汉中院作出决定,号召全市法院学习郑小红扎根基层、公正司法的先进事迹。

  在谈到感想时,郑小红说得最多的是“感谢群众支持”、“都是我该做的”。谈话时,她脸上一直挂着招牌式的微笑。

  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要的坚决不要

  郑小红1988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民意街人民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先后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以及“湖北省优秀法官”等荣誉,曾获一次二等功,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其多年经手的案件,未出现裁判差错。

  民意街法庭辖区是商贸金融活跃的市中心,下辖8个行政街道、66个社区、近30个成规模的小商品市场,新型案件层出不穷,矛盾纠纷较为集中。她常年行走于大街小巷,跑遍了辖区内所有社区和市场,几年下来跑坏了3辆自行车,2辆电动车。

  “郑小红办案,有理的不用来找她,没理的找她也没用。”多年来,郑小红以其正直无私赢得了群众这样的评价。

  今年8月,郑小红审理了一起房屋纠纷案,被告打电话给她,说如果她做出有利于己方的判决,便送她一枚价值数万元的恐龙蛋化石,被她严词拒绝。

  “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去的坚决不去”,这是郑小红一贯的信条。当事人曾数次送红包到她办公室,或者堵在巷口,将红包扔进电动车的篮筐里,都被她一一退回。

  对百姓心中有爱,百姓回报理解信任

  “业务水平高,对百姓心中有爱”,这是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对郑小红的评价。

  郑小红曾主审过陈伟代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因房屋内部装修、交房条件和逾期交房等问题,76名购房者将房地产开发商告上法庭。案件事实复杂,证据繁多,而且在法律适用上广泛涉及《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陈伟说:“开始我还担心,这么多的法律条文,法官可能会有知识盲区,后来发现担忧是多余的。”

  公堂之上的应对自如,是堂下数年的彻夜苦读。

  为了该案能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郑小红还利用休息时间,花了两个多月对76名购房人逐家走访约谈,促成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

  在郑小红看来,做一个好法官,不能只凭法律,还要靠常识、常情、常理,应有悲悯之心。

  武汉市民李某身染重病,住所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常年漏水。他四处投诉无法解决之时,郑小红接案后多次找到社区、街道及相关部门,请求实地勘验、筹措资金、维修楼栋,彻底协调解决了李某家中的隐患。重新住进焕然一新的家,李某忍不住嚎啕大哭。

  年过七旬的徐婆婆,其子女因赡养费发生纷争,二儿子以老人的名义将其他子女告上法庭。接案后郑小红核实情况,发现诉状不是老人所写,她没有按照不告不理的法律规定,简单裁定驳回起诉,而是主动联系老人所在社区,召集老人的子女在一起交心谈心,使老人的赡养费问题得到协商解决。

  真情换取百姓信任。今年1至9月,作为民一庭庭长,郑小红带领业务庭办结民事案件1300件,全庭案件调撤率达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