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 通讯员金颂 吴贤舟)日前,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发函告知省直各有关单位,仅保留参与12个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密切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据了解,这是省纪委、监察厅继2013年8月和2014年1月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轮精简后的第三轮精简。纪委、监察厅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总数从197个减至69个,又减至16个,此次又减至12个。三轮总精简率达93.9%。通过收缩“战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强调,要坚决落实中央纪委“三转”的要求,对议事协调机构该取消的一定要取消,该退出的一定要退出。
在取消或退出大批议事协调机构的同时,省纪委、监察厅调整内设机构,增强办案力量,将原有的5个纪检监察室增加到8个,并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委厅机关直接负责党内审查和案件查处的人员编制比例大幅提升,占到行政编制总数的62%。
截至2014年11月14日,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纪委、监察局,以及99个县(市、区)的纪委、监察局均已完成再精简调整工作,保留和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数均在12个以下。省市县总精简率达91.4%。
(作者: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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