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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社厅为企业“输血” 发放稳岗补贴24.39亿元

发布时间:2015-10-21 18:14:02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黄励 曹妤)10月1日,省人社厅按照国务院要求,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对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此前,从今年3月1日开始,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据测算,三项保险降低费率后,全省今年将为企业和参保职工减少社会保险费支出22亿元,努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省人社厅还实行社保费缓缴政策。对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可以签订缓缴协议,适当延期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延期最长可达一年,尽力给企业缴费缓冲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由于钢材市场疲软,2013年以来武钢集团鄂钢总公司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人社部门连续3年对鄂钢总公司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2013年,鄂钢总公司共缓缴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3000万元;2014年缓缴3项社会保险费7000余万元;2015年缓缴金额可达8120万元,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困难,使企业参保职工的利益不受影响。
  
  对于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省人社厅积极为企业“输血”,促进企业“造血”,在全国率先通过失业保险资金实行“援企稳岗”政策,将“全员参保、不少一人,足额缴费、不欠一分,稳定岗位、不裁一员”的企业,按不超过该企业失业保险缴费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支持企业用于提升职工技能培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以来,全省累计发放稳岗补贴24.39亿元,惠及用人单位家19545家次,稳定就业岗位571.1万个次,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
 
  不仅如此,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人社部门给予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政府面向用人单位(企业)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可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补贴。今年前三季度,全省人社部门为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16.93亿元;为全省491家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拨付就业见习补贴资金1182.3万元,涉及11879个就业见习岗位,13343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人社厅坚持“三个一律、一个争取”:凡属行政性公共服务收费项目的,按要求一律停止收费;凡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凡国家和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违规收取;对目前在国家和省收费清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特别是公益一类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积极争取政府纳入财政经费保障,逐步取消收费。今年,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停止收取档案管理费,全部实现免费代管。
  
  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翟天山说,人社部门是最基本民生保障和第一资源管理部门,既要保民生,又要促发展,处理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系,把握需要与可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社会可接受程度,服务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等平衡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民生改善和人才驱动,释放制度和人才红利,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