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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4起违纪违法案例:副主任违规发4千多万拆迁款

发布时间:2016-04-14 08:07:32来源:SRC-13

中纪委昨日通报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其中湖北4起。包括武汉化学工业区八吉府街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副主任周刚,违规审批发放拆迁补偿款4000余万元等。

据通报,周刚在兼任80万吨乙烯上游管廊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违规审批某公司违法建设厂房25399.59平方米,并发放拆迁补偿款3555.94万元;违规审批发放其他违法建设拆迁补偿款595.77万元,两者共计4151.71万元。去年12月,周刚受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通报显示,湖北省纺织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郑智民,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将该公司所有的汉阳经营部仓库旁4间房屋拆迁补偿款80余万元未入单位账户,私设小金库,陆续以效益奖名义将其中77万元发给留守职工。此外,郑智民利用处置本单位资产的职务便利,与某公司签订虚假劳务合同,收受该公司财物共计9.61万元。去年12月,郑智民受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此外,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高小平,收受某医疗设备公司和某药材公司财物147万元,并存入以假身份“董浩”在随州市某银行开立的账户。安排本医院医务科科长杨某某违规开具了“董浩”的虚假医学死亡证明书,并在随州市公安机关办理了“董浩”的户口注销手续,掩饰其违纪所得。

省纪委还通报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保洲收受私营企业和他人财物等问题。赵保洲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土地竞拍、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某私营企业和个人财物共计9万余元,并授意单位员工通过虚报支出套取财政资金、收取有关单位赞助费不入账等方式,私设账外资金共计106万元并自行开支。至案发时,已使用9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支出、支付相关业务往来费用及违规发放补助。(动向新闻&楚天金报 记者赵贝)